为落实好经开公安分局有关工作安排,建立警医联动机制,昆明市经开人民医院急诊科在医院设立了一间“醒酒室”,最大限度减少醉酒闹事人员危害社会、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事件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为更好保障醉酒人员的人身安全,“醒酒室”中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并对有棱角的地方进行软包装。
“醒酒室”的设立,不仅仅是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的体现,更是人性化执法理念的彰显,对提升政府执政与管理水平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也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