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复的检查结果这种“苦恼”事在云南全省得到改善啦!
首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20项,具体是:(1)临床生化检验项目(12项):葡萄糖(Glu)、尿素氮(BUN)、尿酸(UA)、总胆固醇(CHOL)、甘油三脂(TG)、总蛋白(TP)、白蛋白(ALB)、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乳酸脱氢酶(LDH)、总胆红素(TBIL)、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2)临床血液检验项目(5项):白细胞(WBC)、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GB)、红细胞压积(HCT)、血小板(PLT);(3)临床免疫检验项目(3项):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体(HBsAb)、丙肝病毒抗体(anti-HCV)。
那么,作为普通患者,我们要怎么识别互认的20项临床检验项目呢?在互认工作实施过程中,凡涉及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在检验报告单相应项目名称前标注“◆”,作为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同时,在报告单备注栏中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