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容易暴发聚集性疫情的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等。
重点机构防控要求:
一
低风险地区
在采取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卫生防护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机构保持正常运转。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2.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医疗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和儿童福利院等,对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4.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WS3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69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WS/T39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和WS/T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的要求。
5.加强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
6.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降低接触传播风险;减少集体性聚集活动如运动会、联欢会和培训会等。
7.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8.工作人员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
9.粘贴海报,播放宣传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定向推送防控知识。
10.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还应符合WS/T 69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附录B 的要求。
二
中风险地区
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1.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2.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查验健康码。
13.医疗机构应加强体温检测,严格预检分诊,控制就诊人数,住院区实行封闭管理。
14.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院和监管场所应实行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15.学校和托幼机构应采取封闭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16.建议培训机构由线下改为线上授课。
17.建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采用无纸化办公,降低接触传播风险,不举办聚集性活动,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三
高风险地区
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8.医疗机构应停止择期手术,停止口腔、内镜常规检查等高风险操作。
19.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授课。
20.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等应避免聚集互访,不提供堂食。
21.监管场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重点人群
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人群,包括医务人员,移民、海关、市场监管系统一线人员,警察、保安、环卫工人、保洁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孕妇、儿童、伤残人士等人群。
重点人群防护措施
一
低风险地区
应做好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生活规律和充足睡眠,注意咳嗽礼仪,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防护指导。
1.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及时就医。
2.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日常防护。
3.加强集体宿舍、办公区域等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物品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4.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摸公共区域的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5.个人生活用品单独使用,不可共用。
6.保持正常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均衡营养。
7.注意咳嗽礼仪,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二
中风险地区
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做好以下措施。
8.强化健康监测,严格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保持1 米以上社交距离。
9.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
10.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
三
高风险地区
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做好以下措施。
11.暴露机会高的重点人群,要强化防护措施,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 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并遵守当地防控规定。
12.传播风险大的重点人群,要暂停在高风险地区开展工作。
13.抵抗力较差、患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应避免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