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物性危害因素的防护
1.在回收、分类、清洗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要按照WS 310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戴圆帽、口罩、穿防水围裙、戴双层手套、戴护目镜。手套潮湿或破损立即更换。
2.加强环境管理,对“三区”进行严格划分,各区定岗定位,人员不准随意走动,不交叉作业,物品按由污到洁的操作流程,不逆流。
3.加强职业暴露防护培训,要求人人掌握被利器伤后的正确处理方法,以减少污染利器刺伤后的疾病感染机会。护理人员一旦发生被锐器刺伤,应立即挤出受伤部位血液,用流动水冲洗,后消毒伤口, 必要时进行包扎,一般的锐器刺伤报告护士长,若确定是被感染患者使用过的锐器刺伤,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并进行相关预防性治疗,随访观察 1~6 个月。
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防护
1.噪声防护。对消毒供应中心的噪声可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扩建消毒供应中心,使空间更为宽敞,噪声控制在安全卫生标准内,有条件者可安装消音设备。对破旧设备进行淘汰,仪器和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减少噪声的产生。
2.烫伤防护。灭菌后卸载无菌物品时,应戴隔热手套,防止烫伤;粉尘落絮防护制作敷料时,应戴防护口罩,减少呼吸道吸入粉尘微粒。
三、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防护
1.配制化学制剂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制浓度必须符合要求,配制过程中应严格配戴防护用具,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如不慎接触皮肤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减少对机体的伤害。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减少空气中消毒剂的含量,尽可能降低对人体的伤害。
3.化学消毒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密封存放,防止泄露。
4.经常检测消毒环境中气体浓度,对环氧乙烷气体应防止燃烧爆炸事故,有条件可安装环境气体超标报警装置。
5.尽量使用无铅产品。
四、个人心理健康
加强培训、沟通和关怀,开展心理疏导,组织团队建设放松和宣泄压力,同时加强职业安全防护的培训计划,根据计划采取理论与现场指导相结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办法,使科室所有员工熟练掌握职业防护知识,并能在发生职业暴露后按规范流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