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的定义1979年国际疼痛学会(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LASP)对疼痛的经典定义是:疼痛(pain)是一种令人不快的感觉和情绪上的感受伴随着现有或潜在的组织损伤。疼痛是主观的,是每个人对损伤的防御性反应,是身体局部或整体的感觉,也是令人不愉快的一种情绪上的感受。
早在1995年,美国疼痛学会提出“将疼痛列为第五大生命体征”,因此在日常护理工作中,疼痛应与血压、脉搏、呼吸、体温一样进行常规描述,有异常的心理和精神上的支持的权利。
疼痛有两重含义:痛觉和痛反应。痛觉包含“感觉”和“情感”两种成分。“感觉”即由疼痛感受器、感受器激活所需要的刺激、感受器的定位分布和对刺激强度的反应等元素所构成;“情感”属于个人的主观知觉体验,其变异性极大,易受个体的心理素质、性格特点疼痛经历、情绪状态和文化背景等影响。痛反应是指人体对疼痛刺激产生的一系列生理病理变化和心理变化如心率加快、呼吸急促、血压升高、出汗增多、瞳孔扩大、食欲降低等代谢免疫功能及心理和社会功能的改变。
2005一项国际调查数据显示:疼痛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比例在欧洲为40%、澳大利亚64%、新西兰60%;芝加哥和布里斯班的调查都显示,疼痛未控制患者比例都超过50%;我国有63.4%-87%癌痛患者未得到充分治疗。
2000年及2001年,欧洲以及亚太地区疼痛论坛上提出“消除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利”
2002年,第10届国际疼痛学会(IASP),与会专家达成共识“慢性疼痛是一种疾病”
2012年10月11日世界镇痛日前夕,在麻醉、疼痛、骨科、神内等多学科权威专家的联合倡议下提出“绿色镇痛”。
诊断是疼痛治疗的前提,只有明确引起疼痛的原因,才能更好地选择有效的治疗方法。请认真对待身体发出的疼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