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DRG国家试点申报工作。2019年5月20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公布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部署推进试点工作。据了解,该名单共确定了30个医疗保险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云南省昆明市被国家确定为30个医疗保险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之一。
DRG是一种将住院病人分类和分组的方法,该方法基于病人的病历,参照相关医疗要素:主要诊断、合并症或并发症、手术处置等,按照ICD-10的诊断码和操作码,使用聚类方法将临床特征和医疗资源消耗情况相似的出院者分为同一组,确定各组的费用偿还标准。DRG付费,是国际上比较先进的医保支付及管理工具,这种方式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等各方面利益,将药品和耗材内化为医疗机构成本要素,有利于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有效降低成本和提升医疗服务的积极性,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转换。DRG支付方式改革撬动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院朝着追求质量、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方向改变,让医院诊疗行为回归公益性的本质。
2019年昆明市医保管理局在总结2018年DRG付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展到38家医院推行DRG付费试点工作。我院就是这38家医院中的一家,我院在各科室党员的带领下,按政策要求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党员率先完成DRG付费试点医疗、病历管理要求,带动各临床科室DRG付费工作圆满完成。医院医疗技术、服务得到进一步规范提高,保障公立医院改革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