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实施减税降费,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的重要内容,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单位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对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坚决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惠企裕民促发展的大事好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相关部门在认真开展调研,对基金运行测算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拟制了我省的《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行。
我院领导要求财务科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务必落实贯彻到位《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并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局做好相关对接工作,自2019年5月1日起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至1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调整至16%。补收2019年5月前的单位缴费,按原费率执行。缴费参数由社保局统一调整维护。
这几项降费率政策的实施,不仅减轻了单位的社保负担,还降低了参保缴费的门槛,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将更多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中来,提高失业保险参保扩面,推进工伤保险实现更高水平的全覆盖,形成单位发展与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降低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可以促进医院的发展经费明显增加,促进医院更好更快的发展。